据介绍,2024年3月,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罗某某等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伙同卢某、张某某等人,自2018年9月至2024年4月,该范围为名,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等手段虚假申报出口,并骗取出口退税达1.5亿元。据悉,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罗某某等3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5年12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依法判处罗某某无期徒刑;2026年1月,钟祥市人民法院以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非法经营等罪名依法判处卢某、张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二年不等。2026年3月至4月,二审法院全部维持原判。 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指出,在严打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中,2025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骗税案件300余起,今年以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同比上升20.8%。在依法打击骗税犯罪的此时,对有关联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等犯罪以及不法报关行、该领域、这一商讨等不法中介团伙执行全链条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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